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北京的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本文目录
- 北京的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 北京公积金每月提取额度
- 北京公积金怎么一次性全部提取
- 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到卡里
- 北京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 北京公积金能取出来吗
- 北京住房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
- 北京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的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北京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给予员工个人住房购房的补贴,一般采用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单位和职工每人承担一般的比例进行扣除和缴纳,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按照季度提取或者一次性支取的。公积金提取的方式包括:1、购买住房提取:职工可以在购买首套住房、二手住房或者大修住房等情况下,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房产证、还款计划等;2、租房提取:职工在租赁住房的情况下,可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租房合同、房东的房产证明等;3、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职工在偿还住房贷款的情况下,可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贷款合同、还款计划、银行流水等;4、个人原因提取:职工在特殊情况下,如因患大病、子女上学、失业、残疾等原因需要提取公积金的,可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个人原因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医疗证明、学校证明、失业证明等。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政策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提取方式和条件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执行。同时,职工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避免对公积金权益产生影响。【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实施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若干规定》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第二章 提取范围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第六条 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三章 提取额度 第七条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第九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 第十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第十一条 职工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 , 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二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十三条 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第四章 提取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含单位办理提取) ,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第十六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第十七条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 第十八条 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第十九条 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第二十条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第二十一条 职工出境定居提取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第二十二条 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应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第二十三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第二十四条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第二十五条 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 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提取的 ,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第二十六条 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 应提供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五章 提取程序 第二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第二十八条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九条 单位 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第三十条 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条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第三十二条 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单位限期退回所提金额。 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构提取条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本人限期退回所提金额。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指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06 年 4 月 1 日起 施行。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北京公积金每月提取额度
北京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万元以上的,申请提取时,每月最高可提取账户余额的50%,最高不超过15000元。根据《北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北京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万元以上的,可以提取账户余额的50%,最高不超过15000元。同时,每个申请人每年最多只能提取2次。需要说明的是,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不能提取。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提取公积金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的。根据《北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个人或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自用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职工本人缴存公积金连续满60个月,且自己或者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拥有任何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治疗的,可以提取公积金等。以上规定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如果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提取公积金需要向所在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同时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可根据不同情况而异,例如购买房屋需要提供房产证,重大疾病治疗需要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等。建议在进行公积金提取前,向单位或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细节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北京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在账户余额在1万元以上时可以申请提取,但需要符合相关条件,且每个申请人每年最多只能提取两次。提取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建议在进行公积金提取前了解具体细节和要求。【法律依据】:《北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万元以上的,可以提取账户余额的50%,最高不超过15000元。每个申请人每年最多只能提取两次。
北京公积金怎么一次性全部提取
住房公积金除了可以用来贷款买房、支付房租以及装修房屋之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还可以提取出来使用,比如可以将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用来偿还房贷,可以提取出来进行房屋装修,对于家庭贫困的还可以提取账户余额来满足生活所需。但是这些提取通常都是有额度限制的,那么北京公积金要怎么一次性全部提取出来?一起来了解一下。
北京公积金怎么一次性全部提取?
北京公积金要一次性全部提取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按照规定只有五种情况可以将公积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额提取出来。
【1】用户在离休、退休的情况下是可以将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提取的,需要提供退休证作为证明;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可以由继承人办理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继承提取,从而将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出来;
【5】销户提取,对公积金办理销户手续之后,也是可以将账户余额全部提取出来的。
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到卡里
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1)申请受理1、核对申请材料人是否符合审核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2)审查与决定1、申请材料人符合审核条件;2、材料信息已逐一核对,同办事指南材料清单一致;3、每个材料均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3)颁证与送达。1。登录北京公积金官网2。选择公积金提取,(我选择的是在京外贷款买房提取),这个贷款买房的只能是在北京买,或者户口地买房的才可以3。选择完之后,将自己购买的合同和发票一起上传,然后填写下自己的购房信息4。选择自己要提取的金额(公积金余额是不能低于10元的,而且提取总额是不能大于自己购房款的)5。如果是夫妻双方的都要提取的话贷款方需要先提取,然后提取过后女方按照同步操作就可以继续提取如果你填写的有问题,公积金一般都会当天给你打电话,告诉你哪里有问题的。然后自己登录重新修改就可以了,没问题的话一般当天申请当天到账的。北京公积金提取材料证明: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备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如果购买的是这种房屋,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备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4、离休、退休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作为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特殊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生活面临巨大压力,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二级甲等才有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不是其本人的话,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应提供与原单位,就是自己工作过的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必须是由银行发布的。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属于是商业性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二者可以选择其一,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如果经济压力比较大的话,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说明相关的问题,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雇佣关系,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证明已经死亡。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具备法律效益的继承人,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没有工作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如果不是本人直接参与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这些基本的必备材料,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帮忙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北京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北京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具体如下: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公积金提取的条件: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职工持相关材料原件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准予提取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资金划至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原因。【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北京公积金能取出来吗
北京公积金可以取出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提取北京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3、租赁住房;4、家庭生活困难;5、调离本市;6、出境定居;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老房装修取公积金的条件:1、公积金账户要求:个人必须有缴存公积金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且账户余额要求不同地区可能略有不同,例如某些地区规定账户余额必须大于等于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最低提取金额;2、装修房屋要求:个人装修的房屋必须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装修房屋范围,一般要求房屋属于个人所有或者与个人有直系亲属关系,并且房屋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3、装修费用要求:个人需要提供装修费用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建材购买、装修公司合同等,以证明装修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4、相关手续要求:个人需要按照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申请公积金提取,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等。综上所述,不同地区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会有不同的老房装修取公积金规定和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北京住房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在北京提取的规定因情况而异,具体如下:
1、租房提取公积金,每季度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要求提取限额。
2、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3、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处自建住房只能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的建设费用。
提取公积金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缴存时间标准:个人需要在公积金账户中连续缴存一定的时间,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在某些地区,个人可能需要至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才能进行公积金提取。
2、缴存额度标准:个人需要在公积金账户中缴存一定的金额,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在某些地区,个人可能需要至少缴存了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最低缴存额度才能进行公积金提取。
3、提取事由标准:个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需要进行公积金提取的事由。常见的提取事由包括购买房产、医疗救助、租房贷款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
4、其他标准:不同地区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还有其他的要求和标准,例如年龄要求、住房产权等级要求等。具体要求请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提取公积金之前,最好先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规定。
北京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北京工作多年也缴纳了不少公积金,而住房公积金并非是只存储不提取的。具体的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将会在指南内说明。本篇指南仅适用于北京地区,其他地区可做参考。
办理条件
0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02、离休、退休的;
0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04、出境定居的;
0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06、租房自住的;
0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0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0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1、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2、职工因上述1、5、6、7、8情形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也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01、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者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5、提取申请书。若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记录单复印件。购房合同(或者协议)上购房人若有两人以上,左起第一个购房人为主买房人;若购房合同(或者协议)上的购房人仅为一人,该购房人即是主买房人。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由主买房人提取,然后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购房人才能够提取。
02、职工购买二手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5、提取申请书。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记录单复印件。
0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其他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5、提取申请书。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记录单的复印件。
04、职工因大修、翻建自住房屋,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5、提取申请书。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05、职工因自建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材料及施工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5、提取申请书。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建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06、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3、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6、提取申请书。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07、职工因支付房租(以租房为由),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2、由地税部门或委托代征税单位开具的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5、提取申请书。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复印件。
08、职工因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5、提取申请书。
09、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5、提取申请书。
10、职工因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护照签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3、提取申请书。
11、职工因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4、提取申请书。
12、职工因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突发事件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2、所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3、职工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予以核实后出具的提取证明;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6、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a、医院的诊断证明;b、医院提供的医药费支出清单;7、如不可预见事故和灾难,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a、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b、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8、提取申请书。
13、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银行储蓄账号;5、提取申请书。
14、职工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公证部门对该职工的遗产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原件及复印件;3、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储蓄账号;4、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若存在两个以上的遗产人或受遗赠人,还应提供由全体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人应当与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银行储蓄账户为同一人;6、提取申请书。
办理流程
01、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到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1.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进行注册登录;2.在系统内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3.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4.在提交成功页面,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提取申请完成。5.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网上申请的事项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02、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1.填写表格;2.提供材料;3.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
办理地点
01、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gjj.beijing.gov.cn
***隐藏网址***
办理时间与费用
01、办理时间:以经办网点的工作时间为准。
02、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时限
01、材料齐全,当天办理完毕
02、3个工作日内公积金可以划入你的个人结算账户。
我们通过以上关于北京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会对北京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一定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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