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题库2021(长江保护法知识竞赛答题答案长江保护法知识竞赛答案多选题)
本文目录
- 长江保护法知识竞赛答题答案长江保护法知识竞赛答案多选题
- 测试题:关于民法典基础知识
- 【理论法】2021司法考试题库: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练习题
- 【刑法】2021司法考试题库:刑法解释
- 【理论法】2021司法考试题库:法律责任
长江保护法知识竞赛答题答案长江保护法知识竞赛答案多选题
长江保护法相关知识专项答题答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通过,自2021年起施行。答案:A2.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长江流域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答案:C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应当坚持、,共抓、不搞;长江保护应当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创新驱动、系统治理。答案:ABCD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国家建立以为统领,以为基础,以、为支撑的长江流域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规划对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答案:ABCD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应当与长江流域和相适应。答案:A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对长江流域已建,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分类整改或者采取措施逐步退出。答案:A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应当根据流域综合规划,优先满足,保障,并统筹以及等需要。答案:ABCD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国家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严格捕捞管理。在长江流域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答案:ABCD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修复规范和指标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河湖岸线修复计划,保障岸线比例,恢复河湖岸线功能。答案:D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国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和等生态功能重要水域予以补偿。答案:AB小编提醒:以上答案仅供参考,不代表最终正确答案。长江的治理措施:长江上游:一、加强长江上游防护林和水源涵养林的建设。二、封山育林、育灌、育草,对现在森林采取保护性的经营和开发。长江中游:_严禁沿湖围垦,退耕还湖,疏浚湖泊,增强湖泊的调蓄能力。_搞好分洪工程,_营造中游防护林,综合开发治理山区,保持水土。_修建水利枢纽,发挥其拦洪治沙功能。长江下游:_调整并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_逐步淘汰和改造传统工业。_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_加强环境保护。_推广环保技术。_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测试题:关于民法典基础知识
测试题:关于民法典基础知识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 )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我为大家整理的测试题:关于民法典基础知识,参考资料,欢迎参阅。
篇一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 )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未成年人
B.成年人
B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能( )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A.辨认
B.控制
A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无民事权利能力人
A
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八周岁以上
B.十周岁以上
A
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十五周岁以上
B.十六周岁以上
B
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 )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A.二十周岁;二十周岁
B.十八周岁;十八周岁
B;B
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 )不存在。
A.自始
B.自娩出时
A
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 )一律平等。
A.民事权利能力
B.民事行为能力
A
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 )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A.8周岁
B. 出生时
B
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 )负担的义务。
A.不必继续履行
B.应当继续履行
篇二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共有多少条?
A、1620条
B、1026条
C、1260条
D、1602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哪一天起正式施行?
A、颁布之日,即2020年5月28日
B、2020年10月1日
C、2020年12月1日
D、2021年1月1日
3、高考结束后,秦昊跟你说“一起爬山吗?”,从刑法角度来看这属于?
A、犯意表示
B、犯罪预备
C、不构成犯罪
D、投案自首
如果秦昊说,“跟我一起爬山吧,我给你照相的时候把你推下去”,则属于犯意表示。
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高考作弊最高可以判几年?
A、三年
B、五年
C、七年
D、九年
组织考试作弊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设罪名。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有多久?
A、15天
B、30天
C、60天
D、90天
民法典:「离婚冷静期」条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6、以下哪一种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A、有配偶者与他人发生关系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
D、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的;
7、“中国法学第一班”是在哪个学校?(单选)
A、中国政法大学
B、华东政法大学
C、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D、西南政法大学
8、下列哪种情形,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
B.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C.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
D.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0年的
9、 以下哪一法律组合不全是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A、未成年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B、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
C、民法典和公务员法
D、海岛保护法和婚姻法
10、在我国刑事法律范畴内,对于妇女的年龄是怎样界定的?
A、14周岁以上属于妇女
B、16周岁以上属于妇女
C、18周岁以上属于妇女
D、超过20周岁属于妇女
【理论法】2021司法考试题库: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一、试题精讲
1.下列关于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条文的说法,错误的是:(2018回忆版,多选)
A.法律规则在逻辑上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组成,上述任何一个部分,在具体条文的表述中,均可能被省略
B.法律条文既可以表达法律规则,也可以表达法律原则,还可以表达规则或原则以外的内容,而规范性条文就是直接表达法律规则的条文
C.在诉讼过程中,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这是一个法律原则,其行为模式为应为模式
D.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为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因此,法律规则既可以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达,也可以通过法律条文以外的形式来表达,典型如判例和习惯
【考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
【难度】★★★
【答案】BC。解析: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三要素,在表述中均可以被省略,在逻辑上缺一不可。A项正确,不当选。
规范性条文指的是表达法律规范的条文,法律规范既包括法律原则,也包括法律规则。B项错误,当选。
C选项前半句正确,但要注意,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是规则的逻辑结构,换句话说这些只用来描述规则,对于原则不适用。C项错误,当选。
规则和条文的关系为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二者可以随意对应,规则可以通过条文来表述,也可以通过条文以外的其他形式,如判例和习惯来表述。条文既可以表达规则这一内容,也可以表达规则以外的其他内容,如法律概念,法律原则等。D项正确,不当选。
故本题选BC。
2.关于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与法律条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一/54.多选)
A.假定部分在法律条文中不能省略
B.行为模式在法律条文中可以省略
C.法律后果在法律条文中不能省略
D.法律规则三要素在逻辑上缺一不可
【考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难度】★
【答案】BD。解析:根据“新三要素说”,任何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所谓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所谓行为模式,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或范型的部分,分为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三种。所谓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的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法律规则逻辑结构三要素在逻辑上缺一不可,但是在实践中,法律规则的三要素在具体条文中都有被省略的可能。
故本题选BD。
二、知识点总结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1)法律规则 = 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2)假定条件,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
(3)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的部分,分为“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勿为模式”三种类型。
(4)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
(5)法律规则逻辑结构三要素在逻辑上缺一不可,但是在实践中,法律规则的三要素在具体条文中都有被省略的可能。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练习题
(单选)1.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是( )。A:申请人B:被申请人C:第三人D:行政复议机关正确答案:D知 识 点 :行政复议参考解析:行政复议参加人是指具体参加行政复议活动全过程,以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人,包括:①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②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③第三人,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判断)2.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申请人承担。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知 识 点 :行政复议参考解析:错误。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判断)3.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知 识 点 :行政复议参考解析:根据行政复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②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③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④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练习题小编就说到这里了,祝愿各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更多关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
【刑法】2021司法考试题库:刑法解释
一、试题精讲
1.关于刑法用语的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二/3.单选)
A.按照体系解释,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均指购买并卖出;单纯的购买或者出售,不属于“买卖”
B.按照同类解释规则,对于刑法分则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应按照所列举的内容、性质进行同类解释
C.将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属于当然解释
D.将盗窃骨灰的行为认定为盗窃“尸体”,属于扩大解释
【考点】刑法解释(扩大解释、同类解释、当然解释、体系解释)
【难度】★★
【答案】B。解析:体系解释是指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体系解释要求前后协调、逻辑一致,但并不要求相同的字词在不同的法条中均作相同的解释,即同一文字在不同法条中的含义范围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买卖”一词是由“买”和“卖”构成的合成词汇,单纯就文义而言,包括“买进”、“卖出”、“买进+卖出”三种不同的情形,不一定都是指“购买并卖出”。从保护法益、合理划定处罚范围出发,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除了包括通常情况下“购买并卖出”的情形,还包括单纯购买的行为或者单纯出售的行为。A项错误,不当选。
对于刑法分则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应按照所列举的内容、性质进行解释,这是同类解释的基本要求。如《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中的“其他危险方法”,应理解为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方式不同,但法益侵害性程度相当的危险方法。B项正确,当选。
当然解释是指根据当然逻辑进行推理解释,即刑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某一事项,但是依照形式逻辑以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自然可以得出的逻辑推理解释。当然解释是对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进行解释。诽谤罪的实行行为是明知是虚假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进行传播散布,捏造行为仅仅是该罪的预备行为,是否具有该预备行为不影响诽谤罪的成立。自己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进行传播散布的,也可以构成诽谤罪。因此,这里不存在将刑法没有规定的事项进行轻重比较而得出的当然解释。C项错误,不当选。
尸体和骨灰在日常用语上显然具有不同的含义。将骨灰解释为尸体,已经超出了“尸体”的文义射程,超出了国民的预测可能性,故这一解释不是扩大解释,而是类推解释。需要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九)》已经将《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尸体罪修改为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即在“尸体”之外新增了“尸骨、骨灰”,这也正说明了“尸体”与“尸骨、骨灰”是并列的关系,而不是包含的关系。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
2.①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②当然,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③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④不过,司法解释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的效力,所以,立法解释可以进行扩大解释,司法解释不得进行扩大解释。关于上述四句话正误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二/20.单选)
A.第①句正确,其他错误
B.第②句正确,其他错误
C.第③句正确,其他错误
D.第④句正确,其他错误
【考点】刑法解释
【难度】★★
【答案】B。解析:立法解释不是刑法的渊源,进行立法解释时,也需要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因此,即使是立法解释,也不得进行类推解释。①说法错误,②说法正确。
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的效力等级不同,立法解释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因此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存在冲突时,直接适用立法解释,而不能适用司法解释。③说法错误。
扩大解释是指刑法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窄,于是扩张其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都可以进行扩大解释,但是该解释结论要符合刑法的目的,不得违反罪刑法定原则。④说法错误。A、C、D三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B。
二、知识点总结
1.刑法解释的分类
按效力(解释的主体)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学理解释
(1)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属于正式的刑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学理解释没有法律效力,但对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立法解释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对同一条文的解释,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有冲突时,适用立法解释。
(3)同级司法解释效力相同,同级司法解释有冲突的,可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两高先后颁布的新旧解释存在冲突,新解释废除旧解释的,适用新解释。
(4)不同解释主体的解释方法没有限定,但是,无论是立法解释,还是司法解释,无论采用何种解释方法,都必须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不能进行(不利于犯罪人的)类推解释。一种解释如果被认定为属于类推解释,即使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仍然属于类推解释。
2.刑法的解释方法
(1)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
①形式上,看解释结论是否超出了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②实质上,看解释结论是否超出了国民预测可能性。如果解释结论超出了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超出了国民的预测可能性,该解释即为类推解释。
(2)体系解释: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3)同类解释:对“等”、“以及其他”、“或者其他”的含义进行解释时,必须遵循同类解释的规则,解释时应当根据所列举的同类行为或对象等的性质进行解释。
(4)当然解释:主要运用的是“轻”与“重”相比较的逻辑,出罪时“举重以明轻”,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当然解释所比较的两个行为,性质应当相同。
①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必须同时符合形式当然和实质当然,对行为人不利的类推解释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②出罪时,举重以明轻,只需要符合实质当然,因为刑法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理论法】2021司法考试题库:法律责任
一、试题精讲
1.中学生小张课间打篮球时被同学小黄撞断锁骨,小张诉请中学和小黄赔偿1.4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2被告对原告受伤均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的诱因,且原告花费1.3万余元治疗后尚未完全康复,依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被告各补偿3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2/一/12.单选)
A.法院对被告实施了法律制裁
B.法院对被告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
C.法院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在于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
D.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因为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
【考点】归责与免责;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
【难度】★★★
【答案】C。 解析: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本题中,法院的裁决是依据公平原则作出的,这表明法院并未认定被告违法,故没有对被告实施法律制裁。A项错误,不当选。
法律责任的免除,也称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不诉免责是指如果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实际上被免除,协议免责是指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免责。在这些场合,责任人应当向或主要应当向受害人承担责任,法律将追究责任的决定权交给受害人和有关当事人。本案中没有出现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情形。B项错误,不当选。
法律人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无论是依据一定的法律解释方法所获得的法律规范即大前提,还是根据法律所确定的案件事实即小前提,都是用来向法律决定提供支持程度不同的理由。在这个意义上,法律适用过程也是一个法律证成的过程。本题中,法院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是对案件事实与规范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证成。C项正确,当选。
法律责任的归结,也叫归责,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在我国,归责的原则主要有:责任法定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和合理性原则。在本案中,法院要求被告承担法律责任是考虑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的诱因,考虑了小张的行为与小黄的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C。
2.下列构成法律责任竞合的情形是:(2014/一/91.不定项)
A.方某因无医师资格开设诊所被卫生局没收非法所得,并被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
B.王某通话时,其手机爆炸导致右耳失聪,可选择以侵权或违约为由追究手机制造商法律责任
C.林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D.戴某用10万元假币购买一块劳力士手表,其行为同时触犯诈骗罪与使用假币罪
【考点】法律责任的竞合
【难度】★★★
【答案】D。 解析: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法律责任竞合的特点之一是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如果数个法律责任可以被其中之一所吸收,如某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吸收了其行政责任;若可以并存,如某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与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被同时追究,则不存在责任竞合的问题。A选项中,方某同时可以被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C选项中,林某同时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A、C两项中的情形均不构成法律责任竞合。A、C两项错误,不当选。
B项中王某因手机爆炸导致右耳失聪,根据司法部当年的答案,同一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但王某在两者中只能择一予以追究,属于法律责任的竞合。但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只能向销售者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不能向制造商追究违约责任,本题存在一定程度瑕疵。B项错误,不当选。
D项中的情形属于刑法中的想象竞合,戴某的行为既构成诈骗罪,又构成使用假币罪,按照刑法规定,对于想象竞合犯,应按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的一个重罪论处,而不以数罪论处,因此属于法律责任竞合的情形。判断是否属于法律责任的竞合,与法律是否已经规定了如何处理没有关系,只看是否会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D(司法部答案BD)。
二、知识点总结
1.法律责任的竞合:
(1)概念: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的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
(2)特点:①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②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③该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④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
2.法律责任的免除: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与法律实践,法律责任免除的条件主要有:时效免责;不诉免责;自愿协议免责;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免责;自首、立功免责;人道主义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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