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高考自主招生简章(2019年西北政法大学有没有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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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北政法大学有没有自主招生
2019年西北政法大学有自主招生。
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经教育部批准,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选才、程序规范”原则,2019年面向重庆市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专家评审组,负责自主招生考生资格审核、测试认定工作。
(三)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考生材料审核、测试组织和录取等具体工作。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均为文理兼收):法学、新闻传播学类、金融学、工商管理类、英语。
序号 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 包含专业
1、法学
2、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
3、金融学
4、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
5、英语
三、招生计划:75名
四、报名条件
凡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且参加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
(一)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全国联赛省级一等奖及全国决赛获奖者。
(二)在所报考专业方面学科特长突出、取得突出成绩且品学兼优、有创新潜质者(需提交详实证明材料)。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考生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可为考生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报考专业:学生只能选择我校公布的自主招生5个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中的1个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间:2019年3月20日起至2019年4月8日止(报名系统将于2019年4月8日15:00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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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材料寄送:网上报名后,须于4月8日前(务必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时间以快递寄出邮戳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均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签字并盖章)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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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有关获奖证书、社会公益活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3、能够反映学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写实性自荐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征、学科竞赛以及创新实践等能够反映学科特长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4、考生所在中学对其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综合素质的评价以及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
5、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9
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
(六)报名考试费:对于经我校资格审核通过、准予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生120元。具体缴费方式将通过报名系统通知。
六、测试资格审核
(一)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寄送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在对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专业倾向、高中学业成绩及成长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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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准考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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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测试安排
(一)测试科目
1、体育测试
50米、立定跳远
体育测试合格(达到国家体质健康标准相应60分要求:50米:男9.2秒、女10.4秒;立定跳远:男205厘米、女150厘米)后方可参加我校笔试、面试测试。
2、笔试
(1) 法学、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测试科目:阅读与写作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书面表达能力,对社会生活及其热点问题的关注度、敏感度和认识的敏锐度,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
(2) 金融学、工商管理类专业测试科目:数学——重点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数学综合运用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
(3)英语专业测试科目:英语写作与翻译——重点考察考生英语书面表达能力,阅读理解能力,英语语言应用能力等方面。
2、面试:着重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理解判断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个人特长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1)英语专业:英语口语面试。
(2)其他专业或大类:无领导小组面试。
(二)测试时间:
1、体育测试及资料原件审核
2019年6月11日
2、笔试、面试
2019年6月12日
具体时间及安排将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三)测试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四)需携带的材料
1、资料原件审核及体育测试
获奖证书、发表刊物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准考证、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
2、笔试及面试
准考证、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
(五)测试成绩
测试综合评价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录取办法
(一)在体测合格的考生范围内,根据考生在专业或专业大类的面试组内测试综合评价成绩总分高低为序进行排名,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提出自主招生建议入选考生资格名单。
(二)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在建议名单基础上,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的需要,研究确定自主招生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人数为招生计划的2倍,即150名。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提交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三)录取原则:凡被我校确定为具有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自主招生一志愿填报考我校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重庆市相应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内且超过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按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高低为序予以录取。文理录取比例以文理实际投档比例为准。
(四)考生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确定其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专业或专业大类,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被录取到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的,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五)执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
十、监督机制
(一)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察处邮箱:xzhpb@swupl.edu.cn
监督电话:023-67258879
(二)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中学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确保报考我校自主招生考生的材料客观、真实,须在中学和班级公示报考考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入选或入学资格,并上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上级主管部门。
(四)我校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所有自主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均须签订工作责任书。
(五)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于考前随机确定。
(六)加强信息公开,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详尽公示;初审合格名单、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录取名单严格实行学校、省市、教育部三级信息公开,学校公示后按要求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七)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及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0
学校网址:www.swupl.edu.cn
电子信箱:xzbkzb@swupl.edu.cn
咨询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9
十二、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政策。
2019年兰州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为进一步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科学选材,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特殊人才,结合兰州大学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我校继续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本科生。 一、领导机构 兰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招生计划 我校本科生招生计划为4600名,自主选拔录取规模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为充分发挥考生特长,并在培养阶段实现“因材施教”,我校按照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外国语言类、数理信息类、生命化学类、地球科学类、医药类、草业科学类8个学科大类(具体包含专业见附件1)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具备下列任意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及特长选择相应的学科大类填报。 (一)高中阶段获得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或者同时获得2项不同学科省级三等奖奖励者; (二)高中阶段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者; (三)高中阶段参加科学研究训练并取得一定成绩、表现突出者(须有成果发表证明); (四)在语言、文学方面确有兴趣和专长,且具有发展潜质者(须提供相应专长证明); (五)高中阶段同一门单科成绩至少三次在期末考试中全年级排名前5%者(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排名证明); (六)中学阶段有连续五年以上俄、日、德和法语的学习经历并外语成绩优异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我校将采取学生自荐的方式接受考生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也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报考专业大类选择 报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照专业大类选择填报,每个大类所含专业详见附件1,每个考生仅可选择一个专业大类填报,考生所选的专业大类将作为高考录取专业的填报依据。 (三)网上报名 ***隐藏网址*** (四)申请材料准备 1.完整填写《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申请表》并加盖学校公章(注: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并下载后打印的申请表); 2.有关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3.个人申请报告(学生本人亲笔撰写,主要对自身特长、学校专业认识和未来发展作说明,字数在1000字以内); 报名材料须用A4纸张印制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无需封面)。 (五)申请材料寄送 考生的申请材料由考生自行邮寄;实名推荐信由推荐单位或推荐人亲自邮寄。所有申请材料请务必通过特快专递(EMS)于3月17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寄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贵勤楼242室,邮编:730000),逾期或材料不全将影响考核资格评定(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五、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隐藏网址*** (二)考核时间、地点 6月14日,在兰州大学校园内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形式 自主选拔录取考核将按照学科大类分类进行考核,考核形式由笔试+面试组成,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科学思维、人文素养、社会责任、个性特长等,具体测试方案将在考核前另行公布。 (四)资格确定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依据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形成的综合成绩排名(笔试、面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换算),参考学生特长和中学表现,择优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合格名单。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学科特长特别突出的考生(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进入全国总决赛并获奖的考生)可结合报名材料审核情况,免予考核直接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资格。 ***隐藏网址*** 六、志愿填报 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按照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所填专业志愿须为自主选拔录取获得合格资格的相应学科大类中的专业。 七、录取政策 (一)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二)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录取确定专业时,满足考生获得资格的学科大类中的专业之一;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以上的,满足填报志愿中前两个专业之一;无法满足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将在考生获得资格的学科大类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确定专业时以考生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填报系统中填报的专业为准)。 (三)经考核认定,在相关学科具有明显特长、兴趣及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进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入“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萃英学院简介见附件2)。 (四)通过自主选拔录取方式录取的考生,新生入学时不得以特长为由申请转专业。如有转专业意愿,可在入校一年后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申请转专业。 八、监督办法 (一)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将在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我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二)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我校招生网站及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 (三)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1-8912116、8912748传真:8912229 通讯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242室邮编:730000 ***隐藏网址*** ***隐藏网址***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zsb@lzu.edu.cn 十、本简章若与教育部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十一、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兰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学科大类专业划分 附件2: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萃英学院简介 附件1: 兰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学科大类专业划分 学科大类 专业名称 授予学位 招收考生科类 所属学院 人文学科类 汉语言文学 文学 文科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 文学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2个专业) 文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告学 文学 哲学 哲学 哲学与社会学院 历史学基地班 历史学 历史文化学院 历史学类(含历史学、世界史、文物与博物馆学3个专业) 历史学 民族学 法学 外国语言类 英语 文学 外国语学院 俄语 文学 日语 文学 德语 文学 法语 文学 社会科学类 社会学 法学 哲学与社会学院 教育学 教育学 教育学院 法学 法学 法学院 知识产权 法学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政治学类(含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2个专业) 法学 管理学院 管理学基地班 管理学 文理兼招 管理学类(含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行政管理5个专业) 管理学 应用心理学 理学 教育学院 经济学基地班 经济学 经济学院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4个专业) 经济学 数理信息类 数学基地班 理学 理科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2个专业) 理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安全 工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工学 通信工程 工学 电子商务 工学 教育技术学 理学 教育学院 物理学基地班 理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学 理学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工学 材料物理 工学 材料化学 工学 核基地班(原子核物理与核技术方向) 理学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核工程与核技术 工学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工学 理论与应用力学基地班 理学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生命化学类 核基地班(放射化学方向) 理学 理科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工学 化学类(含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功能材料4个专业) 理学、工学 化学化工学院 生命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3个专业) 理学 生命科学学院 地球科学类 大气科学类(含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2个专业) 理学 理科 大气科学学院 地理学基地班(含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3个专业) 理学 资源环境学院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理学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理学 地理信息科学 理学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工学 环境科学 工学 环境工程 工学 地质资源类(含地质学、地球化学2个专业) 理学 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 理学 土木工程 工学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地质工程 工学 医药类 临床医学 医学 理科 医学院 麻醉学 医学 医学影像学 医学 医学检验技术 理学 护理学 理学 预防医学 医学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管理学 口腔医学 医学 药学 理学 草业科学类 草业科学基地班 农学 理科 草地农业科技学院 草业科学 农学 农林经济管理 管理学 招生专业以正式公布为准 附件2: 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萃英学院简介 为了贯彻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基础学科领域国际领军人才,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部署,教育部于2009-2010年分别在 北京大学 等19所大学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兰州大学作为实施该计划的19所院校之一,于2010年8月成立了萃英学院,作为基础学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试点平台,全面负责“计划”的实施工作。学院设立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人文(文史哲)萃英班,进行拔尖学生培养模式的新探索。 学院定位:是兰州大学探索本科生培养和管理模式国际化的荣誉学院;是拔尖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的重要基地;是学校深化教学改革的特区。 培养目标:国际视野、本土情怀、责任担当、广博知识、领军潜质、社会栋梁。 师资队伍:60%师资从校内和国内选聘,其余教师从国外知名大学聘请。 培养模式:按照国际通用的三或四学期制安排教学,实施导师制、小班授课,依托国家(省、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文科实验平台等,开展相关课题研究;通过联合培养、暑期学习、短期考察等形式进行国际交流。 招生形式: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四个学科各15人;人文萃英班20人。 毕业去向:选送国际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攻读研究生
2018年武汉大学自主招生
武汉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继续为部分基础学科(含部分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实施学科)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相关科目成绩优秀,在文学、历史、哲学、国学、思想政治、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等10个领域的某一领域具有鲜明学科特长和一定创新潜质的学生均可报名申请。
二、报名及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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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文史类学生可以且只能在文学院、历史学院、哲学学院、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5个学院的专业中选报1个,理工类学生可以且只能在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国家网络安全学院等6个学院的专业中选报1个;上海市、浙江省的考生根据其高考选考科目与我校的科目要求可以且只能在上述学院的专业中选报1个(各学院招生专业及其科目要求详见附件一)。
学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
2.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3.表征学生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各学科相关竞赛获得的各类证书、作品或学术成果(含封面、目录及全部成果页等)以及推荐材料(中学、相关社会团体或相关领域专家实名推荐)。若材料中含有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将论文的word版和期刊论文页面的电子扫描件同时上传至报名系统。
上述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并须加盖就读中学公章。
除出版书籍原件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纸质报名申请材料。出版书籍原件(注明学生姓名、报名号及所报专业)请于2018年4月4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相关社会团体或相关领域专家可实名向我校提供推荐材料,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推荐程序为:学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信息后,报名系统向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发送电子邮件,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推荐须由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亲自完成,填写推荐信时须严格依照模板内容,全面、具体的展示被推荐学生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组织推荐须提前按程序集体研究、公示,并加盖组织公章。每份推荐信只能推荐1名学生,推荐人(组织)对其提供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审核
学校分学院成立以专家教授为主的资格审核专家组并制定审核方案,根据报名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对学生的考核资格进行集体审核,依据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其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择优确定资格审核合格学生名单。我校将在必要时对考生申请材料中体现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支撑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出版物、文学作品、发明专利等)的真实性和原创性进行考查核实,对公开发表的论文进行查重和质量评估,并在考核环节进行深度核查和针对性考核。
我校将于2018年4月底前完成资格审核并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资格审核合格学生名单(含免于参加笔试的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者获得参加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资格。
四、考核
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阶段进行,重点考核学生在报考专业领域展现出的学科能力和创新潜质,包括学科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高阶思维能力(含逻辑推理能力、审辩思维能力、发散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动手实践能力、想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笔试采用远程机考的形式,时间为6月10日,笔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和“阅读与分析”,时长共为3小时,学校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学生名单,名单将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面试时间为6月17日,地点在武汉大学校内,分学院进行。具体考核方案及相关要求将在考核前另行发布。
高中阶段参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决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可免于参加自主招生考核笔试环节,直接获得面试资格。(点击查看获奖证书样例)
资格审核合格的学生和获得面试资格的学生须按相应公示中的要求,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用(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331号文收取)并打印相应的准考证。
学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缴费后自行打印)、相关证书或作品原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核。
五、录取办法
1. 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2018年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分专业计划见附件一)。
2.学校本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见附件一)和面试成绩,分专业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其中弘毅学堂国学班、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入选资格人数按招生计划数的2倍确定;其他专业入选资格人数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2确定),名单将于2018年6月22日前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获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学生,如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且投档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批次控制线(简称批次线或一本线,在上海市、浙江省称作“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一定分值(理工类分值等于2017年我校在学生生源省份同科类录取最低分与该省一本线分差的80%,文史类分值等于2017年我校在学生生源省份同科类录取最低分与该省一本线分差的70%,按四舍五入取整;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分值统一确定为40分。各省分值详见附件二),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录取条件(如相关专业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对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等),我校将予以录取到其参加自主招生考核的专业学习。对于符合《武汉大学自主招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突出学生选拔办法》(点击查看)规定条件并按其程序选拔确定的个别优秀学生,其高考分数要求最多可降低至生源所在省一本线(上海、浙江为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下20分,具体分数按公示执行。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批次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 录取至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学科的个别优秀学生,若本人申请、所在学院推荐,经选拔可进入学校弘毅学堂学习(但不得更换学习学科)。
六、有关说明
1.报名申请资格审核时,来自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2.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学生,不得转出录取专业所属学院。
3.若发现考生有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高考资格、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通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管理和监督机制
学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也绝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学校建立、完善自主招生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考生随机入场、考官随机产生、考题随机抽取的“三随机”机制,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初审合格名单和录取资格学生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会议研究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信息三级公开,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等不良行为。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8754231,wdzsb@whu.edu.cn(招生办),jwo@whu.edu.cn(监察部)。
八、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楼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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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办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青岛大学本科自主招生,2019青岛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招生规模的5%,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从下列招生专业中选择一个报考,各专业招生计划视生源报考情况而定。
尼山计划、哲学类5人、中国语言文学类10人、新闻传播学类10、历史学类10人、考古学5人、英语10人、文理兼招
泰山计划、数学类20人、物理学类20人、化学类20人、理工类
卓越计划、机械类20人、材料类20人、自动化类20人、软件工程20人
蓝色硅谷计划、法学类20人、政治学类20人、文理兼招
生物科学类20人、电子信息类20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20人、理工类
注:根据生源情况,总计划和各专业计划可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人文社科特长类:对人文社科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突出特长,高中阶段在有广泛影响力的全国性人文社科竞赛中获得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对英语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和扎实的基础,高中阶段在有广泛影响力的全国性英语竞赛中获得总决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报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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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学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 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
(2) 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等写实性材料;
(3)证明申请者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各种证书、作品或学术论文(含封面、目录及全部成果页等)。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除证书原件外所有材料均须中学盖章。除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纸质材料。
个人专著原件(注明学生姓名及报名号)请于2018年4月10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表现,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对考生提交的论文进行原创性审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通过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布。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
2.考核时间:6月10日。
3.考核方式及内容:各专业考核均通过笔试加面试形式,笔试、面试均考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内容,分值均为100分。
4.资格确定:学校本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测试综合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各专业资格考生名单(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各专业获得资格的考生中成绩特别优秀者(10%左右)给予A级资格,其他给予B级资格。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免笔试,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优秀者可直接获得A级资格。
5.结果公示:获得山东大学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将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示备案。
五、录取政策及办法
1. 获得A级资格的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我校予以录取。
2. 获得B级资格的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本科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20以上、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40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我校予以录取。
备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分幅度。江苏考生选考科目等级不低于2B。
专业分配原则: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录取至其自主招生报考专业学习。
六、其它
1.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对于在自主招生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对于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或取得显著成绩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8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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